温泉路38号

一万万又一万只蝴蝶。🦋

【信青】泡泡森林

°将近两年前放在贴吧里的文了,给海妖姐20岁的生贺。相信她不会忘记这个生日,也不要忘记我。贴吧的已经删掉,今天无意间翻到了233
°不玩贴吧了,就放在lof里备份吧。
°清水向,非常幼稚(哈哈哈现在看看简直了)
°OOC属于我,他们属于彼此。
°所有涉及的感情都属于热爱并坚信着的人们。
°信青在lof真的不热23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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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叫陈信宏。
啊,应该是以前叫做陈信宏。
一只……猫。
不过也勉为其难地能够算猫妖吧。
毕竟活了这么些年……
现在,我正以虎斑猫的原形在人类家里生活。而对如今的名字,我表示非常嫌弃。
真不知道人类脑子怎么想的,第一次见面他就给我取了名。“泡泡”这个名字哪里好听了……最开始还叫泡泡龙来着。
龙确实是挺威风啦喵……但是配上“泡泡”俩字就咋听咋别扭。听说是喜欢玩儿那个叫泡泡龙的游戏给随口取得。
于是我成为宠物的第一天就明白了一件事,这群人得防着点走,干啥事儿都不走心的家伙们。
总之,来者不善。
后来他为了叫起来顺口,在我多次锲而不舍的抗议下(我相信是有用的),终于改成了泡泡。
而我就要用“泡泡”这个俗气的名字,耗费喵生的几十年,去学习如何当一只宠物。
虽然几十年的光阴对于我来说不长也不短。
但我仍然弱弱地表示自己不服。
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
咳咳,接下来还是聊聊我的主人。
虽说主人是堂堂七尺男儿,但生得倒是挺阴柔,细皮嫩肉,瘦瘦小小,弱不禁风的,甚至连声音也超似女生。
就因为这样啊,主人在高中时候经常被欺负。比如被嘲笑,比如被满身汗味还一脸嫌弃的男生表白,再比如会有人光明正大地跟着进厕所……
人类果然是有够贱的。仅仅因为不一样就随便给别人盖绿帽子的行为,够蠢。
·
但我想他也该是个很坚强很坚强的人啊。
他从不给父母提起这些事儿,而只有在夜深人静的夜晚,大家都睡下,主人把头蒙在被窝里,还要用枕头盖住,才会偷偷地、伤心地、压抑着呜咽出声。
我和他睡在同一个房间,只有我才知道这个软弱伤感的秘密。如果他知道我是一只猫妖的话或许也不会了。
——但如今我在他眼里,不过是一只又傻又忠心的宠物而已。
·
每每听到被窝里隐隐约约地抽泣声,说实话,不心疼是假的。
虽然总是很抵触沦为宠物的事实,但主人真的对我很体贴。
他会在我生病的时候马不停蹄着着急急地带我去看医生;他会一手把我护在怀里,然后大声训斥那些看不起我是一只杂种虎斑猫的人(我就觉得那个时候的主人man爆了);他会在博客日记里提到我(我承认是我偷看的,人类的鼠标真难用);他还会用简易的自制口风琴给我吹轻快的曲子;他会买很贵的猫粮——虽然最后我还是挑得只吃他做的镰蹄沫拌饭。
·
就当是报恩吧。
·
在他有次哭累到昏沉睡着之后,我非常慎重地想了想,最终是下了莫大决心,借着猫与生俱来的良好视力,在不吵醒他的情况下,轻手轻脚地跳到床上去,窝在被子上陪着他一起睡。
本来想说这样做他会非常感动,然后就不再觉得自己是一个人。
……结果刚开始每天早上都会被他整个从睡梦中提起来,半梦半醒间还听见他笑着说泡泡聪明得居然知道床上舒服一些。
于是我就在主人的妈妈气急败坏地追打和主人拼命憋笑着阻止中,知道了原来宠物是不可以随便上床的。
赤裸裸的种族歧视啊,知道我有多想丢白眼吗愚蠢的地球人。
好歹我也是活了几百年的猫妖啊喂,就算不论种族也还是要学会敬老吧?而且我也不是贪图享受才跳上去的嘛。好猫没好报啊喵!
·
不过好在主人在我这么一闹后心情也晴朗很多,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并没有太过频繁的情绪失控。
这样应该算是达到目的的吧?
PS:其实主人笑起来真的很好看。
·
后来主人总算是大致理解了我的行为,半是欣慰半是感激地在每日镰蹄拌饭里多加了火腿碎末。
不得不说,真的好吃到飞起喵!QvQ
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好吃的东西吗!
人类虽然有点贱兮兮的但是做出来的食物真的不要太美味♡
——当然这也是我留下来的原因,嗯,之一。
·
还是就这么,一直陪着我的小主人。
工作日的早晨看着他匆匆忙忙叼着面包片背着书包提着便当风风火火出门去,天色彻底暗下来之后又看他一脸疲惫抱着包拖沓着脚步恹恹地回到家里来。
或许是高中学业越来越繁重,主人老是一回到家光速冲澡倒头就睡得人事不省,第二天闹钟一响又胡乱地蹭把脸抓起包就冲进微散的晨雾中。
如果是放假,他就会抱着被子睡到天昏地暗,不到下午四五点绝不起床,睡着时整个人缩成小小的一团,像最便宜的手抓饼。
听一些德高望重的老猫说,人类睡觉蜷成一团,用被子紧紧裹住全身还抱着,那是极度缺乏安全感的表现。
其实我不太懂这些,但如果主人真的像他们说的那样,我真的觉得应该要做点什么。至少,就算是他给我当免费厨师的报酬。
·
我真的已经很努力了。
想了无数种办法想让他察觉到“有我你就不孤单”这样,简单又矫情的小心思,比如继续陪他睡觉(他老是把被子裹成一团让我除了毛之外没有任何避体的东西或者一脚把我踢下床去),比如特地把自己的饭留给他(他总是嫌弃得要死),比如专门在门口等他回来然后撒娇(他几乎都只是用修长的手快速地豪一爪我的脑袋然后头也不回直接进屋)……
或许是语言不通,或许是主人太过忙碌,无论我拼命做什么,他总是领会不到点上。过程就像刚开始陪他睡觉那样艰难。
急得我想磨爪子。=_=+
真正领悟到何为“靠人不如靠己”的我,只能是不停另辟蹊径。
在经历无数次失败后,我发现,一方面保有猫的高冷范儿,又像狗一样亲近人,这样子的自己主人会有如获至宝般的欢喜。
PS,还是无法相信我居然有这样强大的毅力和想象力。
他有时会拍拍大腿然后让我跳到他的怀里,当着我的面把我写进博客日记里——他应该还不知道我看得懂字这件事。
窝在他怀里,看主人满心欢喜地不停夸我,还常写什么,感谢上苍把一只好猫送给他这样的话,虽然他老是爱把我的缺点先写出来再夸我这让我很不爽。但怎么说呢,其实盯着屏幕上随着敲击键盘声音出现的,关于我所有的,温暖又带点调侃意味的文字,心情自不能用言语表达,但是真的真的,很开心。
另外就是,我不太喜欢他在日记里经常把我和狗这个奇怪物种相提并论,常进行无声胜有声的抗议(比如在他写的时候故意打屁),但最后总被他嫌弃地双手夹起来放回地面,再继续他的日记生成工作。而且主人还给我取“臭屁猫”这样的别号。
……喵,真的挺不爽的。
不过没多久我还是勉为其难地接受了。
如果主人真的觉得这挺好的话,其实狗不狗的也没那么重要啦。
对,主人喜欢的,我就喜欢。
就是这样。

—2—
半年后主人不负众望地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高中毕业,被另一个省很出名的大学录取,可以说,他的一只脚已经跨入大学的门槛。
然后我就发现不对劲。
主人老止不住的傻笑,一直提示音不停的简讯,隔三差五打来的特别铃声电话,甚至主人有时候会在假期彻夜不归,而他妈妈却不闻不问不担忧,几天后他才微倦又很快活地背着包回来。
真的很不对劲。
后来我实在忍不住好奇心,趁家里没人偷偷溜出去跟着主人转了一天——也就是俗称的跟踪。
没多久我就后悔了,慌不择路地冲回家,一头扎进买来之后还没怎么碰过,现在都落层灰的猫窝里。把身子蜷进有些挤的棉絮中,我清晰地感觉到,胸中的那头鹿快要撞出肋骨和皮毛。
好奇害死猫,好奇难过死猫。
我不该跟去的。
果然那些老猫们说的对,永远不要试图去找不想了解的问题答案。
主人会笑意盈盈地和其他人的宠物玩,他摸摸它们的脑袋,抬抬它们的爪子,甚至抱在怀里,或者和它们合影。
主人身边有了些志同道合无话不谈的朋友,他和那些人一起疯,一起笑,一起搞怪,一起唱歌。他的眼睛弯成月亮桥,我在家从没见过那般开心的小主人。
最重要的,主人还多了一个恋人。
高高的,帅帅的,黑巧克力色的头发,猫咪唇,记不清是左眉角还是右眉角有颗痣。他有点胖,但很和善,很温柔。主人挽他的胳膊,唤他阿信,还对他甜甜地笑。
两个人并肩走在一起的时候,虽然身材悬殊巨大,却意外地和谐美好。
·
我也不知道该替主人高兴还是怎样,我想我应该是要为他高兴的,可是无论如何也笑不出来。或许是因为猫咪天生的面部空间和肌肉有限令我不能做出笑的表情,但是……
我身为猫……妖,只有一点本来就不够的脑子,现在还要被同一个念头接二连三地袭击,快要爆炸。
——主人谈恋爱了。
我的小主人,他谈恋爱了。
胸口闷到不能呼吸,好像有什么珍藏的宝贝被偷走一样的心情。失落,不甘,生气,诸如此类的负面情绪像从四周伸来的手,死死扼住我的咽喉。
我想我是真的吃醋了。我承认我是嫉妒的。
我的小主人,他再不是当初那个只在深夜偷偷哭的男生了,现在的他有了朋友,有了恋人,有了理想。
现在的小主人,不再只是我的了。
我知道我本配不上,可是我真的希望,我的小主人,我的小太阳,永远只照耀我,只引领我——他是我暗淡又漫长猫生里的光,是指引我向下个路口前进的路标。
要把他慷慨地让给其他人,我根本就不舍得。
·
我有好几天没搭理他。
饭吃得越来越少,也不知道是赌气还是难受,只是蔫答答地缩在猫窝里,不想动,不想说话。
主人很担心。在家寸步不离,还带我去好几家宠物医院检查,都说并无异样让他更慌乱,摸头的时候挺泄气的样子,不知道想什么。
“泡泡啊,怎么会这样呢。”
主人老是自言自语,心不在焉地,搞得我更难受。也说不清是什么感觉,无论再怎么生主人的气,我也不想让他这个样子。
后来想想也是为当时幼稚的自己气到发笑,那样荒谬想法未免太过自私。
——因为我的小主人,是有那种命的。在成为别人太阳的同时,又让更明媚的阳光青睐于他。
他是有那种命的。
我的小太阳,他那么美好,也该是那种命的。

—3—
虽然主人在很远的地方上大学,有时候一连几月都不打一通电话到家里,半年才回家一次。但他却和那个叫阿信的关系日渐亲密。
或许我还有个小心眼。开头就有说对吧,我以前的名字是陈信宏。而那里面就有个“信”字。
虽然我根本不知道主人的那个“阿信”究竟是哪个xin,但我真的很想在未来的某一天,主人他,也唤我阿信。多好。
可是主人好像从来没和家人谈起过他的恋情。所以他每次回家都被长辈们起哄逼婚,然后看他在闹声中一脸尴尬地回应。
如果我会说人类的语言,我想,如果我足够能力幻化成人,我一定会上前去把他护在怀里。
虽然不太情愿,但我会告诉全世界,我的小主人已经心有所爱,请不要做无谓的事。
可事实是,空有救美心却无救美力,我扒开一堆刺鼻的脂粉烟酒味跳进主人怀里,警告性地呼噜噜叫,刚看到他们终于闭上喋喋不休的嘴,却随即就被主人的妈妈叉腰单手整个提起来关到阳台,落了锁。
爪子上的肉垫贴在冰凉的玻璃门上,我试图推开这层透明的膜,但所有努力都宣告失败。
到最后,我只能泄气地趴在玻璃旁边。新年的天很冷,太阳也下山早,只有风来的凛冽。楼下路灯徒劳地欲融化这寒风,却也只能无奈让它吹走哪家晾衣杆上的白床单。
混着呼啦啦的风声,我根本听不清屋内的任何声音,只隔着鼻息间的雾气看见主人强撑着维持僵硬的笑容去陪那些谈笑风生之客,眼里尽是掩饰不住的尴尬和悲伤。
·
主人大三的暑假,像是终于鼓起勇气坚定决心,在无数次的简讯、电话纠结以求安慰和鼓励之后,他把那个已交往甚久的恋人带回了家。
不被允许随便出门,我就经常跟着主人母亲看电视剧。那里面总演,当熬过了所有焦虑猜忌枯燥厌烦的磨难,主角终于双双去见父母的时候,往往是最后一集——就该是故事的结局了。然后在主题曲中,幸福美满,在漫天祝福中走向明天,走向结局。
我真的是这么认为的。
如果彼此相爱,又有熬过所有苦难的毅力勇气和信心,是没有什么可以把他们拆散的吧。
·
那个阿信,来了。
身材没变,整个人精神抖擞又紧张地站在门口。头发不知什么时候染掉了以前的微微巧克力棕色,变回正常的黑;还剪短些许,露出眉骨旁的痣。记号笔简易涂鸦的帆布包,被色块分割的白底短袖,宽松的长筒牛仔裤加灰白条纹板鞋。他虽然没有主人身上的体香,至少是没有其他男人那样的狐臭或是脚气。大概挺爱干净的。
我绕着他的双脚转了一圈,仔细打量着。
就算再怎么吃他的醋,我始终不可否认的一点,其实他倒是真的,呃,挺帅的。
而且,阿信真的是个性格很好的人。待人接物彬彬有礼,笑起来和主人一样好看,常说一些倒冷不冷的小段子然后独自哈哈哈哈笑个不停来炒热气氛,更重要的是,他还给我带了零食、玩具和衣服。
据说那种味道不错的零食怎么吃都不会发胖。
……(๑´•﹃•`๑)。
半天时间下来,看得出主人妈妈对他还是挺欢喜挺满意的。和谐轻松愉快的午餐和晚餐,真的像一家子人一样其乐融融——其实自从我来到这个家,从没没见过除主人,偶尔来修电器的师傅之外的任何雄性了(主人栽的多肉总不能算雌雄吧?因为它不生孩子而且还懒得说话)。
·
只是当主人终于做下决定,有些小羞涩地支吾着介绍这位客人其实是他男朋友的时候,主人妈妈脸色陡变,就像一团火误闯任意门突然到达珠峰顶端那样,原先的热情只瞬间就熄灭了。
她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一高一矮并肩而立的两个年轻人,嘴唇颤动,却没有言语。
然后她捂住脸就开始哭,毫无征兆。大颗大颗的眼泪不停砸下来,顺着泪痕流到脸上,手指间隙,手心手背,衣襟内外。不间断的深呼吸能看出她有竭力掩饰情绪,主人愧疚后悔又心疼地抱住她,轻声安慰她,在中间掺着一些类似于,自己不会退缩之类,我听不懂的话。
我真的听不太明白。按着那些套路的说法,做父母的,不应该对自己满意的,未来儿子的伴侣,兴奋地,殷勤地,像是对自己孩子一样待他吗?
我带着满腹疑问跃上沙发,向主人母子俩走去。用脑袋蹭蹭主人妈妈的居家服,又贴着她顺势卧下。
果然凡雌性都是水做的,主人妈妈根本止不住哭泣。主人揽着她,安慰性得轻拍她的背;他让妈妈的头靠在自己的胸前,而他胸前居家服的布料浸湿了很大一块,还不断向四周蔓延。
因为实在不解主人母亲情绪波动为什么如此强烈,我更在意的是,这个位置,只歪歪头就可以直接看到那个阿信。为了掩饰,我用爪子遮住半只右眼,有点心虚好奇地向他看去。那个阿信呆立着,就像愣愣面对受害者家属的犯人,和他们一样的忐忑神情。

—4—
过了很久,我也不知道有多久。只是天已经黒透了,窗外路灯亮起,有飞蛾小虫扑棱棱地绕着飞,不顾一切撞击着灯罩。柏油马路不时有车伴着几声鸣笛呼啸而过,卷起一地尘埃碎石。
主人妈妈终于是止住了哭泣,她轻声哽咽着让主人打开客厅的灯,踌躇一会儿又让那个阿信做到沙发上。
两个年轻人都受宠若惊地照做,三人同坐在沙发上不出声,主人坐在妈妈身边,来回摩挲着她粗糙的手。
“阿信,你是……做什么的?”主人妈妈突然打破沉默。
“啊……啊!警、警、警(察。”被问地猝不及防,阿信有些口吃地回答。
(其实根本看不出他是个警(察对吧)。
主人妈妈和我一样有些吃惊地瞟了他一眼,旋即低下头:“挺危险啊。”
所以他才把头发染回去的吼。
“我其实就是整理资料录制口供什么的,很、很少出警。”
“这样啊。”
“……”
“你应该……不叫阿信吧,真名叫什么?”
“陈、陈信宏。”
·
噢。
原来他叫陈信宏啊。
……
……
等等。
陈、陈信宏?
excuse me??
他居然叫陈信宏???
不是我才叫陈信宏吗????
惊得毛都炸了,大脑当机很久,我始终是没法从震惊中走出来。怎么说,我几乎是,一瞬间就,跳戏了。
后来又不得不感慨这世界也真是巧,但就算两个同名同姓的人类在不知情的状态下,能碰到一起的概率都几乎是百分之零;如果是同样名字的生物……那更不消说什么了吧。
我是陈信宏,我从来喜欢小主人;而在他正式向家人承认爱情的那天,我知道了他的恋人,竟然也叫陈信宏。
所以这大概算是缘分吧?
·
主人妈妈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两个当事人都感到诧异。
·
“我流泪难过,不是因为知道你是……同性恋,而是因为我知道以后人们会如何待你,待你们。”
·
她丢下这句话又颤巍巍地站起来走向厨房洗剩下的餐具。主人忙不迭扶住她重新坐回沙发上,和阿信一起把家里收拾利索。
我重新卧到主人妈妈身边,她用手轻轻抚着我的脑袋,打不起精神,整个人都像苍老十岁,眼里是藏不住的担忧。
整个屋子弥漫着说不出的怪异气氛,难不成她是因为自己抱不到孙子才这么丧气?我伸出舌头舔舔她的手,用虎牙轻咬着皮肤给她提神,满嘴的洋葱味把眼泪都给逼出来了,但我却没得到任何夸奖性的回应。
厨房里传出锅碗瓢盆叮当碰撞,还有哗哗的水撞击水槽的声音,透过磨砂的玻璃门看见俩模模糊糊挨在一起的人影。而主人妈妈却连摸头的动作都省掉,只呆呆坐着。
……好像又被无视了。
喵,人类这种难搞的生物。
·
阿信临走的时候,我顺着他的裤腿三两下爬到怀里。伸出爪子,本来是想上指甲给他点教训的,怕主人不开心,只好有点嫉妒地用肉垫啪地拍在他脸上。
老猫们说,打人不打脸,打脸伤自尊。
噢,他的脸质感不错。
我这么想着,重新拿爪子不停拍他的脸,无视掉他略略尴尬的神情。主人看到我这边的光景,指给他妈妈看,然后两人都笑了。
我又转过脸盯着阿信那张,虽然是很帅但怎么看都欠揍的脸。犹豫很久,还是讨好地蹭了蹭他的下巴,惹得他一脸错愕。
请想象一只猫皱皱眉头然后再次嫌弃地一掌拍过去。
这人怎么当上警察的啊,笨头笨脑的。
·
但是,以后就请多多指教吧喵。
小主人那么喜欢你,如果你胆敢欺负他的话,小心我把你的脸抓烂噢。

—5—
主人和阿信正式进入热恋期。
不知道阿信那边的家长有没有表态,至少主人妈妈没怎么反对,偶尔会别扭地提到儿子的这么一个男朋友。有时轮到阿信值夜班,她还让主人带便当给他。
当然阿信也常到家里蹭饭吃。刚开始还有些局促,没几天就习惯下来,坐上桌稀里哗啦用筷子大口刨,毫无形象可言,饭包在嘴里的时候像只变异的巨仓鼠,吃得还多。
简直就是家里的大型剩饭收割机(白眼)。
怪不得这么胖。
·
主人依然是小心翼翼地发展这份感情,但很明显的开朗很多。连走路都一蹦一跳地,哼着歌。
不得不说主人真的超适合唱歌的喵,无论什么曲风的都能驾驭,很好听。他也开始学着写歌,还不知道从哪里弄来旧式电子琴自学,有能弹叮叮当当的黑白交错键。
从主人写的歌里就看出来他有多开心。他哼曲子的时候眼睛bling bling的,像是把全宇宙的星星都装进里面,闪啊闪啊,就变成阳光下的七彩跳跳糖。
主人去一家叫女巫店的酒吧当驻唱来赚钱,虽然有时会唱到凌晨,却也忙得不亦乐乎。
据说阿信有时候也会背着吉他去帮忙伴奏,酬劳只要日常饮水+一杯添了不知多少苏打水的自制威士忌。
他管这种饮料叫苏打绿。
因为添很多苏打,酒都没了酒味,甜甜辣辣的,再加一片自带薄荷叶就算完成。
其实这么算下来,酒吧只需提供一点威士忌加半瓶苏打水就够了。
虽然事先声明经常不出勤,但免费伴奏不要薪水,那老板搓着手毫不犹豫地同意了。
那些在附近的猫说,当时阿信背着吉他,和主人手牵手,步履轻快地走出女巫店。
然后主人偏头垫脚吧唧亲了一口阿信的脸。
然后两人继续并肩走着,坐上一辆出租车。
然后……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
·
阿信常来我们家蹭饭。
嗯,真的蛮常的。再加上他自来熟的个性,很快变成了家里另一个娃。当然这也直接导致他的无法无天。
比如给我起各种各样难听的名字。
在这里我不想一一列举(微笑)。
比如他会经常抱着堆黄不拉几眼睛大得出奇睫毛很粗还少脸超级大的奇怪生物做事情。数量之多甚至我的猫窝里都有个(当然它很快就被我从窝里撵出来了)。
比如在主人给我做饭的时候突然打横把他抱着走几步才放下(有时候直接抱进卧室)。
搞得最近的镰蹄沫拌饭都有股怪异的酸味。
比如像电视上那只讨厌的加菲猫一样懒散地把头枕在主人的大腿上,那么大一坨,直接霸占了主人全部的怀抱。完全不给我留一点空隙。
而且主人也不推开他!还和那阿信有说有笑的!看我可怜兮兮的无动于衷!
QAQ主人不爱我了唧……
·
最不可容忍的,这家伙仗着是主人男朋友,就擅自在我名字前面加了个“陈”字,还郑重其事地解释说是要随父姓。
“泡泡,陈泡泡,随父姓,多好听。”
阿信摇头晃脑地随便扯个调调就哼上了。真不知道他的自信是哪里来的。
啧。对此我只想说。
陈泡泡哪里好听了!
还没有绿泡泡好听!
滚犊子的随父姓!
这不是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么,我本来就姓陈好吗!
而且他根本不是我爸。
在阿信提出这个想法之后,我表示反对加嫌弃,于是跳上沙发凶狠地在空中挥舞爪子吓唬他。
然后就被他眼冒桃心地得住一通乱揉。
幸好主人及时把我从危难中拯救出来。
再这么下去我辛苦维持的脸型肯定会塌掉……
喵的。听他喊一次陈泡泡就挠他一次。
……吃饭时间除外。
·
好在后来那阿信还算有点自知之明。不占着主人的怀抱了,只是经常让主人坐在他腿上用电脑,有时候还多添一个他形影不离的那种黄色方块。主人有些倦了就直接倒在他身上休息,然后那人趁机揩一把豆腐。
……对于主人来说他这种行为应该叫做臭不要脸或者得寸进尺吧。
不过只要把主人大腿的位置让给我,其他都好说都好说啦。
·
虽然对那阿信真的是嫌弃多过信任,但也很明显的,只要和他在一起,主人就会很开心,很骄傲。
就这点来说,我倒还蛮感谢他的。
至少他不会像初中人渣那样排挤主人,甚至跳过接受,成为了他的恋人。
只要这样就足够了。我想。
我的小太阳,今生能遇见这样一个人,拥有这样一个人,那就足够了。
足够幸运。足够幸福。
至少对于我来说是这样。
毕竟我最喜欢小主人啦♡

—6—
阿信总是热衷于勾兑一些稀奇古怪的饮品。
而前面提到的苏打绿,就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几乎每天都会来一杯。
其实那东西无非只是加了片绿叶子的饮料罢了。搞不懂人类为什么总会把有限的时间蹉跎在这些傻不拉几毫无用处的事情上。
其他高大上的目标我倒奢求不来,但有时间至少应该想想怎么赚更多的钱然后买更多的好吃的吧?
主人貌似还很支持的样子,经常当他的免费新品试用者。虽然主人喝完之后经常连还不错这样的话都没有。
·
我还记得主人刚考上研究生那年五月,双休日,阿信神秘兮兮地在主人面前演示了一遍他新款自制饮料的调制方法。
小方桌上堆满了瓶瓶罐罐,我只认得威士忌,然后看着那半吊子调酒师对着高脚杯奋战。眉头蹙紧,眼睛专注地,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直线。双手忙上忙下,窗户收拢来一米阳光,让调酒师的周围浮动着耀眼的以太。
虽然和我没法比,但真的,超帅的。
主人定定地看他,直到装着浅蓝透明液体的高脚杯递到自己眼前才收回视线。
“试试看。”调酒师笑着,眼里藏着星星。
“……”
主人默默接过杯子,抿了一口。
砸吧砸吧。
——“唔,不错哎。”
“是吧是吧,我同事也这么说嘿嘿嘿。”调酒师骄傲地鼻子都快上天,“哎青峰你知道叫什么名字吗?”
“……阿信牌最好喝酒?”
“……我取的名字有这么……俗吗……”
“对啊,除了苏打绿,你看看以前的:什么味、怪味、什么气、臭气……”
主人数手指的样子好可爱噢。
“叫‘五月天’啦!”半吊子慌张打断他。
伸手指的人一挑眉:“噢……这不像你的风格啊……”
“哪个靓丽的警花给取的呀?”
“!青青青青青轰……”这人吓得脸都白了,说话也开始结巴,“真的没有啦……你要相信我我真的只是看到五月的天一时兴起就发明的!我发四!!”说着还竖起三根手指,一脸悲愤。
“是是是好好好相信你。”
瞄他一眼,轻轻唑了点饮料。
“青轰……”ಠ╭╮ಠ
某半吊子调酒师哀怨地看着主人。
“我都相信你了还要怎样啦!”
“青轰……”( ¯ ¨̯ ¯̥̥ )
啧,放开你的爪。
“……没戏。”
“呜……”(๑ १д१)
“再怎样也不行。”
……
两人就这样持续无营养的对白real real real real久。阿信的表情讲真,丰富得如同二次元颜文字表情包。
啧,放闪光弹能不能不要这么频繁又明显。这里还有只单身猫好吗。
……
空气中怎么有股酸酸酸酸的味道。
·
第二天阿信再次神秘兮兮地在主人和我面前调酒。不过我倒还蛮期待。
“这是泡泡专属的所以,泡泡也可以喝噢。”
在之前调酒师这么说。
虽然他是半吊子吧,但主人喝了那么多他调制的,五颜六色名字奇怪的饮料也没怎么样,搞得我超想试试看。可里面有酒精主人又坚决不允许我尝。好不容易等到个我可以喝的……说不激动是假的。
手指带着晶莹的瓶瓶罐罐翻飞。我眯起眼睛看专属我的新款。
一杯苏打绿。
一杯五月天。
然后……倒在一起了?
……咦?
“OK啦。”阿信满意地拍拍手,把两杯五打混合新品递到我跟主人面前。
拼命掩饰自己的好奇,我眼神飘忽地偷偷打量着面前这盛液体的高脚玻璃杯。
那里面好像有透亮温柔的青青草原,调皮旋转的泡泡水晶。像湖泊星罗的莽莽森林,拥有一条静静流淌的蜿蜒小溪。天光映出翩翩然绕着喷泉水池飞舞的蓝绿色蝴蝶,古朴华丽殿堂顶上的水晶灯熠熠生辉。
无法言明的熟悉亲切,明明只是杯普通的混合饮料。
“喵……”我凑上前去舔了舔。
味道不错。
阿信直接躺到床上,如释重负地伸懒腰:“青轰你要不要再猜一下这个的名字?”
“你还是直接跟我说好了。”
“嘿。”
他一个鲤鱼打挺又坐起来,穿上拖鞋几步走来蹲到我面前:“泡泡……不然你猜猜看?”
懒得理他,我继续低头舔我的饮料。
白痴。
“白痴哦。”
主人端着杯子笑着打趣他。
“……明明那么好猜。”阿信撇撇嘴,盘腿做到地板上,随便扯了个黄色的玩偶搂到怀里,嘴唇张合。
其实只是个名字而已。
“泡泡森林。”
其实真的只是个名字而已。
为什么心会漏跳一拍呢。
“……是个好名字。”
“当然。”他腾出手来摸摸我的脑袋,笑的开朗温暖地阳光。
“生日快乐哟,陈泡泡。”
·
那天是我到主人家的第九个五月三十日。
那天我喝完了高脚杯里所有的晶莹液体。
那天我在满满的感动中……
打了一天的嗝。
啧,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反正就,谢谢啦。

—7—
絮絮叨叨了这么久,我好像还没有说过主人的名字?
嘿。
我的小主人啊。
他的名字叫吴青峰。
读起来唇形从亲吻到微笑,口天吴,出于蓝而胜于蓝的青,山峰的峰。
他热爱音乐,热爱文字,作息时间很不正常,喜欢独自宅在家里蹉跎一日。
他在一家店里当驻唱挣钱,他偶尔写写日记和歌。
他有一个小帅小帅的男朋友。
他很爱他那个小帅小帅的男朋友。
嗯。
他也很爱他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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